股东会决议
会议名称:中时(杭州)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
会议时间:[2025年7月15日]
会议地点:[公司会议室]
参会人员:中时基准(浙江)实业有限公司
会议主持人:刘晓婷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》及本公司章程规定,本次股东会已提前[15]日通知全体股东,应到股东[1]名,实到股东[1]名,代表公司[100%]表决权,符合法定召开条件。经与会股东审议,一致通过如下决议:
1. 免去原法定代表人职务:免去[宋汉毅]的公司执行董事(/经理)职务,其不再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。
2. 选举新任法定代表人:选举余洲为公司执行董事(/经理),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,任期[5]年,自本决议生效之日起计算。
3. 其他事项:本决议生效后,公司将依法办理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手续,相关印章、证照等交接事宜按公司规定执行。
本决议一式[贰]份,公司留存[壹]份,报登记机关[壹]份,具有同等法律效力。
参会股东:中时基准(浙江)实业有限公司
中时(杭州)企业管理有限公司
2025年7月15日